以嚴重違紀為由辭退員工,注意以下要點:首先應有規章制度作為依據,需要企業在員工手冊或者規章制度對嚴重違紀的情形作出明確定義并做具體列舉,這種定義和列舉同時還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符合人之常情。規章制度制定后,還需要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讓員工參與討論、與工會或者員工代表協商、向員工公示等。這種民主討論、協商、公示的程序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要求去做,同時還應注意保留相關的證據,以免在將來發生爭議時無法舉證說明制度已經履行了法定的制定程序。員工是否違紀需要有明確的證據來證明,企業在處理員工違紀事件時,要注意保留證據,否則會面臨敗訴的法律風險。此外,企業還應事先將辭退的理由通知工會,通知員工本人,否則將可能導致辭退永遠沒有結果,不會發生法律效力。